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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校、学科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提交档案、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参加考核。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核材料和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相关程序依次递补。
五、待遇及聘用
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顶山市新华区公众信息网(www.xinhuaqu.gov.cn)网站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由新华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非在编)。新聘用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聘用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新华区教育系统内服务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一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新华区教育系统。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按企业相关标准执行,其他社会保险及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所需费用纳入区财政预算。
六、纪律与监督
1、新华区人社局、新华区教体局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媒体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5-3783309 0375-2190189
本《招聘公告》由新华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75-3783309 0375-4887388
附件:
新华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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