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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提供虚假注册信息或虚假证件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3年内不准参加我区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学教法、新课改理论知识、师德与个人修养等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

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分学校分学科确定面试人选。若低于此比例,经新华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面试比例不能低于1:2,如降低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该学科的招聘计划。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必须通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工作人员须对进入面试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2份(A4纸)。通过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审查不合格者,或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不真实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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