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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由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灵宝市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7月1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灵宝市教育体育局教育综合服务大厅(新华路与桃林街交叉路口东南角)

3.现场报名须提交填写《2019年灵宝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份,提供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并现场采集个人图像。

4.现场报名须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9年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尚未发证的须由发证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根据相关政策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符合下列情形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的最多加10分。已享受政策性安置或考试加分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加分。)

具有灵宝户籍:①退役士兵;②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③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

参加灵宝市: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②参加灵宝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

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过审核汇总后,将拟享受加分人员情况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五年内不准参加我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凡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具体为:退役士兵须提供户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大学生须提供户籍证明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的大学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灵宝市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于2019年8月6日前工作日时间到灵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科(尹溪路与亚武路交叉口)进一步确认加分资格。

6.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及取消岗位信息在灵宝党政公众网(网址:http:∥www.lbwbw.com)和中国金城传媒微信公众号、灵宝市教体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灵宝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新华西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7.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7月30日上午8:00—12:00到灵宝市教育体育局教育综合服务大厅(新华西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8.根据有关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科30元,考试两科共计6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带上相关证件,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

9.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不予退还笔试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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