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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2019年已经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通过,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由本人签订承诺书,并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如不能按期提供,视为自动放弃)等相关资料。

1、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2、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五年教学工作经验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公办或民办学校出具,五年教学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9年9月1日)。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4、报考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合格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本人填写的《卫滨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2份(需自行网上下载,A4纸打印,并分别粘贴近期同底版的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计60元。报考时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时,办理免缴费用手续。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或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和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6、各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由卫滨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相应调整或取消拟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取消的情况将通过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发票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

7、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分教育基础知识、教育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教育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方法、学生与团队管理、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

2019年7月20日上午9:00-11:30 测试《教育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笔试安排在新乡市城区。

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50%+教育专业知识×50%。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卫滨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将在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公告,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本次招考从新乡市卫滨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新乡市卫滨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享受加分政策,笔试总成绩加10分(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报名时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逾期不再受理。

笔试加分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将在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bq.gov.cn)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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