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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相关要求:

报名时考生本人需携带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用A4纸复印)。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院〈处〉”的公章)和院系推荐意见(《毕业生推荐表(函)》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且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必须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时提交两份《2019年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5)发放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7月24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6)注意事项:各学科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招聘名额的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的,经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学科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招聘名额调整到其它岗位使用。

3.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5日。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义务教育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材教法、班级管理、语文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及时事政治、省情、市情等。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4.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最后一名并列的均进入面试)。面试以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试讲成绩×60%+答辩成绩×40%

(2)报考特殊教育、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最后一名并列的均进入面试)。面试以试讲、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试讲成绩×30%+答辩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50%。

(3)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由荥阳市教育体育局提出降低开考比例的意见,经荥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笔试比例为3:1的岗位,面试比例为2:1。面试当天,因各种原因造成某一招聘岗位,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5.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体检

根据拟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且超过该岗位招聘计划时,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报考专业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具体标准按体检医院实际收费为准。

7.考察

因考察弃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在进行递补。考察结束3日之后提出弃权的考生,将纳入诚信档案记录,五年之内不允许参加荥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工作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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