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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1.通过考核方式招聘的各岗位,按照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开考,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经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减少或取消的招聘名额调整到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使用。

2.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招聘名额的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经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减少或取消的招聘名额调整到其它岗位学科使用。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报名费退还本人。

3.面向正式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教师招聘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招聘名额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经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减少或取消的招聘名额调整到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使用。

4.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应在报名表上作出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考核)、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对应招聘岗位的报名条件。考生报名后,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资格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六、考核内容及方式

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城区初中、轩辕实验中学和轩辕小学教师岗位,采取考核方式招聘,赴河南师范大学进行。考核工作在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报名现场按照岗位、学科分设考场组织实施。考核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核成绩当场宣布,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个环节,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七、考试内容及方式

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面向在编在岗教师招聘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具体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理论知识、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及班级管理等。满分为100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2.关于笔试加分的条件和审核要求详见附件2。3.报考者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4.笔试成绩在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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