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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解放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或《解放区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A4纸张,须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打印);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考试时所持身份证必须与其一致)、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提供)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2014年应届毕业生面试资格确认前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加盖学校院系及学生处公章)。凡拟聘用岗位对资格条件有其他要求的,应提供有关证明、证书和材料;

③与网上报名同底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若面试资格确认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按岗位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书。

中小学教师面试教材按招聘专业分别采用解放区现行普通中学和小学的教材,采取微型课形式(即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驾驭课堂、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时间为15分钟。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如同一拟聘用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要组织2个以上面试组的,为避免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出现不平衡而影响面试的公平、公正,将采用“二次平均法”对应试者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最终面试成绩,平衡后的最终面试成绩我们将在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我们将在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

3、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体检过程中有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中小学教师体检标准参照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体检标准规定执行,其他事业单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及进入考核人员名单我们将在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体检由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4、考核

各岗位体检合格人员按1:1进入考核,考核由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如考核过程中有人放弃或考核不合格,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核。

5、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无异议,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公示结果下发聘用文件。

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到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鉴证,实行人事代理,办理入编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一律取消其参加招聘的资格。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进行责任追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招聘过程由焦作市解放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简章由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391-2917669。

五、信息发布

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此次招聘工作指定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

咨询电话:0391-2917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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