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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职教师需提供: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教学工作经历证明及个人简历;

(4)本人相关教学、科研成果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四)考试

本次招聘引进老师采取面试和教学技能测试两个环节。

1.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拟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以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面试比例不能低于1:3;如经降低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须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只作为考生进入教学技能测试环节的依据,不记入考生总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另行通知。

2.教学技能测试

根据面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具体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教学技能测试采取分学科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成绩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时当场公布。教学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在面试结束时现场通知。

(五)体检

根据教学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论,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实际、与岗位相关的素养等情况。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学校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其社会保险金从录用单位正式录用之日起缴纳,以前的社会保险金,录用单位概不负责。

六、纪律与监督

(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予以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招聘纪律其它情形的。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辞聘。

本招聘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2432060

监督电话:0371-66962327;0371-67185381

邮箱:zzsyzp67185381@163.com,zzyzlhxqxzxx@163.com

201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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