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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区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人员
2017年上半年通过现场确认的人员。
二、领取时间
2017年7月11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三、领取地点
金水区教体局313会议室(文化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
四、有关要求
(一)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需代领,持双方身份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毕业证原件,并上交毕业证复印件1份;
(二)在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同时,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由本人放入人事档案保存,遗失不补,后果自负;
(三)领取证书时,请认真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科、类别、照片、印章等信息,准确无误后方可离开;
(四)自2017年7月11日起,超过30个工作日,教师资格证书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6011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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