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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讲和答辩。进入试讲人员与拟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试讲内容为所招聘科目相关教材。试讲和答辩时间为10分钟,试讲和答辩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四)发放面试通知单。试讲和答辩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小组发放《面试通知单》。
(五)面试。经过试讲和答辩合格的考生为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荥阳教育信息网站进行公示。
进入面试的考生持《面试通知单》、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身份证原件(2016届毕业生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市人社局和教体局共同组织拟聘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 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标准按体检医院实 际收费为准。
(七)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教体局共同组织,考察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政策执行。
(八)公示。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聘用。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手续办理时必需取得岗位所要求相关资格证书。职业学校教师须在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保持联系畅通,若因招聘工作需要与本人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荥阳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371—64662233
(四)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2016年荥阳市公开招聘高中段教师公告
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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