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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和唐河县教育信息网发布)。
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及担任高中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笔试考试得分+加分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聘用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使用异地考官。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试讲重点测试教学技能,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聘用。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果考生直接参加面试,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再相同者,师范专业毕业生优先;以上都相同者,全部进入体检与考察)。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自愿放弃或不合格、考察阶段自愿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拟聘人员,在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岗位,具体分配方案由县教体局另行制定,然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新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应聘者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未按时到岗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聘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杜勇任组长,副县长华道梅任副组长,政府办、监察委、人社局、教体局、编办、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人社局局长王书建兼任,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方案由唐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以唐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为准,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并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377-68989669 13838785890
监督电话:0377-6896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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