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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12日8:30至1月15日17:30。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魏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du.gov.cn),点击“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诚信承诺书》、 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1.单色背景,正面、免冠一寸近期证件照;2.格式JPG、PNG;3.文件大小30KB以下;4.照片大小宽约130像素,高约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1.3:1.6,以便制作准考证使用)。同时需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诚信承诺书照片。(图片格式为JPG、PNG;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b)。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组于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上网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填报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9年1月17日17:00之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报考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60元(笔试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报考者须开通支付宝,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信息表

所有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并缴费成功后,于2019年1月26日18:00之前登录魏都区人民政府网站网上报名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如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信息表或因保管不慎丢失信息表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5、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19年1月24日上午9:00至1月26日18:00期间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如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6、其他注意事项

(1)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3∶1,达不到3∶1的,需核减相应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魏都区政府综合楼四楼410房间(许昌市魏都区天宝路666号)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报名考务费。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免缴报名考务费。办理免缴报名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原件)。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于1月17日16:00前提交到魏都区政府综合楼四楼410房间(许昌市魏都区天宝路666号)核实确认。

(3)根据国家和我省市有关规定,我区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受安置政策的除外)和从我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魏都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1月17日17:00前将身份证、网上缴费成功后打印的信息表及有关证书(“三支一扶”大学生需提供“三支一扶”服务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魏都区政府综合楼四楼410房间(许昌市魏都区天宝路666号),逾期将不再受理。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本理论》两科,满分分别为100分。

(2)考试时间:

2019年1月27日8:00至9:30测试《公共基础知识》,10:00至12:00测试《教育基本理论》。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教育基本理论成绩×50%

笔试成绩可通过魏都区人民政府网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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