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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

1、笔试由2019年示范区招聘教师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笔试内容:综合试卷(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内容),卷面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2019年5月26日上午8:30一10:3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于2019年5月30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资料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试讲(满分100分)

试讲由2019年示范区招聘教师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根据招聘科别及招聘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一定比例确定试讲人选,试讲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为1.5:1,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试讲。试讲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试讲人员的试讲成绩应不低于60分。试讲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试讲通知单(另行通知发放)。试讲分学科进行。

2、试讲内容。试讲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讲采取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准备10分钟,讲一节与申报专业相一致的微型课(10分钟以内)。

3、试讲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试讲时间:2019年6月9日上午8:00。

试讲地点:见试讲通知书。

(四)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70%+试讲成绩×30%。

最后1名总成绩并列时同时录用。

五、体检

根据招聘专业及招聘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数。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支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缺名额不再替补。如有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聘用及管理

1、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天。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人事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纳入编制管理。自聘用之日起服务期不能低于三年,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试用。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限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国家有关政策;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聘用合同。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示范区管委会成立2019年示范区招聘教师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有关事宜。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7月底前顺利毕业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 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五)聘用人员根据区内学校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调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本公告由示范区招聘教师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商丘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16650179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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