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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17年5月31日上午9:00以后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5、其他事项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核减相应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08房间(前进路46号)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报名考务费。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免缴报名考务费。办理免缴报名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原件)。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于5月14日16:00前提交到许昌市人事考试中心(莲城大道1001号)核实确认。

四、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市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我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受安置政策的除外)和从我市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许昌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5月14日17:00前将身份证、网上缴费成功后打印的报名表及有关证书(志愿服务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08房间(前进路46号),逾期将不再受理。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分别为100分。

《专业知识》内容为各报考专业所需的专业知识。

具体测试的《专业知识》内容见《许昌市2017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2)考试时间:

2017年6月3日9:00至11:00测试《公共基础知识》,14:30至16:30测试《专业知识》。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50%

笔试成绩可通过许昌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2、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有一门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总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在职人员同时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要求具有两年相关工作经历人员同时出具本单位相关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www.haxc.hrss.gov.cn)发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对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书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面试空缺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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