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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等)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二)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网上申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第一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第二、三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第一、二类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

(2)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开具);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式两份,体检时交至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医院;

上述(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A4纸张规格)。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仅人事关系在我市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及由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三类申请人需提交所在学校开具的《如期毕业证明》(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3月(含)之后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打印件2份);

(8)第一类申请人(教育硕士除外)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四)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认定资格删除认定信息。第三类申请人领取证书时必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三、认定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全市网报时间拟定于2017年5月1日-14日;

(二)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本人须于5月10日—14日到黄淮学院北区1号楼116房间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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