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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考比例
本次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招聘资格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有教学经历年限要求的岗位,可适当降 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 考,报考者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lh.lss. gov.cn)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A4纸) (具体时间将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准考证要妥善保管,以备笔试、试讲确认、试讲、体检时使用。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任意一场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主要测试教师职业能力倾向和综合应用能力,包括教育、法律、政治、经济、管理、人文历 史、地理与科技等常识判断,以及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基础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学教法、班级管理、教育法 规等。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试讲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有教学经历年限要求的岗位,原则上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为2:1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试讲。
招聘资格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简化考试程序,原则上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试讲。为有序组织,提高效率,同一岗位按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 数5:1的比例控制试讲人员,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高于5:1的,通过笔试按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试讲人员。笔试成绩不计 入考试总成绩。
(2)试讲时间和地点:见试讲通知单。
(3)试讲确认
取得试讲资格的人员,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试讲确认:①有效身份证;②户口簿(户口 未迁回的提供能够证明属报考区域生源的高考准考证或县级以上招生办公室出具的参加高考证明等生源证明材料);③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我国 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④教师资格证(岗位资格条件中未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除 外);⑤笔试准考证;⑥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⑦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⑧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逾期不参加试讲确认的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试讲资格;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试讲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试讲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按同学段、同学科、同课题,备课30分钟后,讲一节15分钟的微型课,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学历条件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
笔试成绩、试讲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体检对象。
2. 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及《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
3.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六)考察
1.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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