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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成功后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备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9年7月19日至2019年7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到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新城区长安大道与公正路交叉口向北280米路东)南楼二楼市教育体育局直属普通高中“聘用制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在2019年7月25日9:00至2019年7月26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
5.报考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各岗位报名人数(以网上缴费成功人数为准)与各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根据招聘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市教育体育局直属普通高中“聘用制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报考比例。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办法请到报名网站查看,报考人员可在提交信息、网上缴费等操作后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内查看报名状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提交和网上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7.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报名系统提示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发现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与本人实际信息不一致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有关部门备案,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三)加分政策
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并参加笔试的考生享受加分政策。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并提交《平顶山市2019年公开招聘市教育体育局直属普通高中聘用制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3-1)和需要提交的必备材料的,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
1.根据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平办〔2013〕10号),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19年5月1日),须提交服务地省辖市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3-2)。
2.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19年5月1日),须提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师〔2009〕82号),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享受《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19年5月1日),须提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根据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人员(截止时间2019年5月1日),须提交毕业证、入伍通知书及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期满截止时间2019年5月1日),须按市教育体育局直属普通高中“聘用制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6.上述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7月29日至7月30日到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审批大楼五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526室提交报名信息表和上述1-5项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因此对报考人员产生的影响,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加分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体育岗位除外)数比例大于5:1的,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体育岗位除外)数比例小于等于5:1的,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体育学科采取技能测试+面试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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