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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河南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3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条件。

4.报考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所学专业必须为幼儿教育或学前教育专业);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特别说明:参加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认定尚未完成、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它报考条件符合的人员,可以报考本次招教考试。但在面试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仍未发放的,须提交加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7.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报考语文学科必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8.师范类专业报考人员报考岗位必须与毕业证标注的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非师范类专业报考人员报考岗位必须与教师资格证书标注的任教学科一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被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

5.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6.已被湛河区招录的在岗教师;

7.现役军人、在读学生和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q.gov.cn)、招聘微信公众平台“工作课堂”(微信公众号:workclass)和湛河区教体局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公众号:zhqjtj)发布招聘简章。其它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发布,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的更新信息。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2019年7月3日8:00至7月5日17:30,报考人员登录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q.gov.cn)按提示如实填写、提交诚信报考承诺书、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①近期白底正面免冠证件照;②JPG格式,确保清晰、完整、无变形;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大小宽度为145像素,高度为210像素;④不按照系统规定上传电子照片将无法通过审核。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上显示的信息如实填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特别说明:参加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其它报考条件符合的人员,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填写本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种类和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编号”一项填17位0,通过初审后可参加笔试。

2.资格初审。2019年7月4日8:30至2019年7月6日17:00,平顶山市湛河区2019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填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3.网上缴费、打印报名信息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19年7月7日17:00前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缴纳考务费30元(使用微信支付),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缴费成功后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请妥善保管,以备面试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平顶山市湛河区教育体育局(光明路与启蒙路交叉口西)411室提交相关材料,考务费予以退还。

(1)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在2019年7月9日9:00至2019年7月10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

5.报考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报考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各岗位报名人数(以网上缴费成功人数为准)与各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核减的岗位根据需求对招聘计划予以调整。被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不愿意改报或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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