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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河南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3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教师330名(具体见附件:招聘学科及名额表),其中农村初中教师150名,农村小学教师150名,幼儿园教师30名(聘用制教师)。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应聘农村初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应聘农村小学教师的人员,应具有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应聘幼儿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普通全日制师范类幼儿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教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申报学科一致,其中应聘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的,要求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一致。

4.应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城区幼儿园教师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县内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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