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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媒体以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就业协议书;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根据招聘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招聘岗位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除外)。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4.加分条件为:加分条件为: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南阳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相应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

“西部计划”、“服务贫困县”和“三支一扶”人员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

(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理论。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按政策规定加10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降低开考比例的,按拟聘用岗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法,试讲主要考察应试者理解教材、运用教材、课堂设计、语言表达以及仪容仪表等方面的表现力;答辩主要考察应试者对相应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认识、理解水平。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面试人员平均分。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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