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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进行并在《光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含试用期)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也可在网上自行打印)。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合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应聘程序的资格,进入试用期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作不良诚信记录登记,5年内不准报名参加我县所有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

三、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按公告、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19年8月3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

(1)教师岗位(不包括县幼儿教育中心保健医岗位和文秘岗位)的笔试科目为《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内容)一科,满分为100分。

(2)报考县幼儿教育中心保健医岗位(岗位代码193202 )和文秘岗位(岗位代码193203)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事业单位相关知识等内容)一科,满分为100分。

4.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笔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5.加分规定。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没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光山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光山籍服务西部建设、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预征大学生士兵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在笔试原始成绩基础上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19年8月1日下午17:00以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未提交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预征大学生士兵是指信阳辖区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往届毕业生,以及常住户口在我县或国家从我县统招的光山生源大学生,男性要求23周岁以下专科毕业生和24周岁以下本科毕业生,女性要求22周岁以下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年龄计算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报名时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参加应征入伍,在报名结束后,由县征兵办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对合格人员发放《预征入伍通知书》,作为先期预征对象。预征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开招聘笔试后,凭《预征入伍通知书》给予笔试加分,享受加分奖励后拒绝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征入伍后,保留工作岗位和有关工资待遇,服役年限计入工龄,退役后回原单位工作。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二)面试

1.本次招聘第一高级中学、第二高级中学、第三高级中学、马畈高中、文殊高中、仙居乡第一初级中学、南向店乡第一初级中学、晏河乡第一初级中学、晏河乡第二初级中学、白雀园镇第二初级中学、县幼儿教育中心(不包括保健医和文秘岗位)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各乡镇完小和中心学校全科教师岗位、县幼儿教育中心保健医和文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对同一岗位招聘人数5人(含5人)以上的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将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招聘岗位通过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对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时,若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程序,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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