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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职位及要求只能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职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报考骨干教师岗位的考生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经上级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9年7月26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5:00--17:30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按笔试、面试、选岗、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浉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本理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内容。

2.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上午8:30至10:3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加分规定。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对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浉河区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预征大学生士兵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19年7月26日下午17 :30前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预征大学生士兵是指我市辖区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往届毕业生,以及常住户口在我市或国家从我市统招的信阳生源大学生,其中男性24周岁以下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女性22周岁以下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报名时凡符合预征大学生士兵条件的男性大学毕业生除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外,还须提供《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未办理兵役登记的请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兵役登记。网址:www.gfbzb.gov.cn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并在报名表上填写是否同意参加应征入伍。报名结束后,凡本人同意参加应征入伍的男性大学毕业生由区征兵办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对合格人员发放《预征入伍通知书》,女性大学应届毕业生由市征兵办按相关规定发放《预征入伍通知书》,作为先期预征对象。预征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开招聘笔试后,凭《预征入伍通知书》给予笔试加分,享受加分奖励后拒绝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已招聘到事业单位的预征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后,保留工作岗位和有关工资待遇,服役年限计入工龄,退役后回所招聘单位工作。

4.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浉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8月4日上午8:30进行;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人选的确定。面试前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19年8月3日上午8:30—11:30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若有缺考人员造成该职位形不成竞争的,该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低于平均分的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在浉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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