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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河南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按照延津县用编计划,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为延津县第一高级中学和延津县教师进修学校(延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2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延津县第一高级中学和延津县教师进修学校(延津县第一职业高中)公开招聘教师28名,其中延津县第一高级中学高中生物教师10人、高中历史教师5人、高中政治教师3人,延津县教师进修学校(延津县第一职业高中)高中物理教师4名、高中计算机教师2人、高中数学教师2人、高中英语教师1人、高中地理教师1人。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2019年延津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六)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求的其它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延津县特岗教师和在编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8、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日至7月5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考试中心(平安大道与西安大道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

3、报名办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或人事代理合同)、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019年已经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现场确认通过,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察期仍未能提供正式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外国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报考时承诺在本单位服务期至少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准跨单位流动或调出。

资格条件初审合格的人员,需提交《2019年延津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一份(相关复印件附后)、考务费30元、近期2英寸免冠彩色照片(同底版)5张。

4、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报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该比例的,根据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名额。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可免交笔试考务费。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6、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资格审核。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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