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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并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各项加分累计最多加5分。加分须填写加分申请表(附件3)。

(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

(二)获得省辖市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骨干教师、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荣誉者;参加省辖市及以上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小学教师素养大赛,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学科基本功大赛,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参加省辖市及以上幼儿教师“两项”比赛(案例分析、自制玩教具、游戏活动、说课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上述奖项分别为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同一内容,按获得最高等级加分,不累计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前在开封市鼓楼区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9年8月10日—8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改革、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以及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3.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19年8月21日登录开封市鼓楼区政府公众信息网查询。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成绩并列,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或者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室同一学科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报考幼儿园的考生的采取模拟课堂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其他考生采取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

3.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将在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时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本人放弃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开封市鼓楼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者,可在本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

(一)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照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人员名单于体检结果确定后在开封市鼓楼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考察阶段因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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