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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文件要求,根据市直学校(幼儿园)教学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73名教师。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73名教师,其中商丘市第一高级中学50名、商丘市第一中学50名、商丘市文化路小学23名、商丘市实验幼儿园50名。招聘岗位详见《商丘市市直学校(幼儿园)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要求。截止2018年6月30日,大专和本科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学历和专业要求。高级中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本科为全日制师范院校毕业学历(不含独立二级学院);

初级中学、小学教师和幼儿专职教师岗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幼儿教师岗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教育部认证的的国外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或幼教;

岗位有专业要求的详见《商丘市市直学校(幼儿园)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6.教师资格要求。应具有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学段);

7.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用人主管部门和工作单位同意,并开具同意报考证明;

8.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在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25日8:00至7月27日18:00期间登录商丘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hangqiu.gov.cn)、商丘人才网(www.sqrc.net)、商丘人事考试网(www.sqrsks.cn),报考人员登录网站时,务必直接输入网址,不要通过搜索引擎。点击“商丘市市直学校(幼儿园)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入口” 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X160像素,50kb以下,最终效果以打印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资料提交被接受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2.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交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8年7月26日8:00至7月28日17: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按照提示步骤交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交费的金额)。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交纳考务费,本次招聘考试一科,共计30元。未按期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免交笔试考务费及体检费。办理免交笔试考务费请提交以下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证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符合免费报考的人员,请于7月28日之前到商丘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相关证明。

交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商丘市市直学校(幼儿园)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4.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笔试考务费。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应试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交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8月2日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时间截止到2018年8月5日8:00。

(二)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

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专职教师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内容;

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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