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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笔试

1.普通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专业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和《专业知识》(所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教育理论》满分为20分,《专业知识》满分为80分。

除上述所列普通高中招聘专业外,其余专业笔试内容均为《教育理论1》(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理论2》(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方法、学生与团队管理、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两科。《教育理论1》和《教育理论2》满分均为50分。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为所考两个科目成绩之和。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2日上午9:00至11:00。

2.报考者请于笔试结束后7日内登陆招聘教师工作平台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报考者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登陆招聘教师工作平台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招聘教师工作平台公告的面试资格复审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

(3)学位证(报考小学、特殊教育和幼儿园岗位可不提供);

(4)《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证明;

(5)教师资格证(报考英语岗位需同时提交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报考语文岗位需同时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考心理学岗位的需同时提交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

(6)焦作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

(7)在编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面试资格确认时,辞职审批手续已办理完毕且未在其它单位入编的属无编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手续的在本次招聘中视为在编人员);

(8)1—5项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A4纸型)。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请于规定时间登陆招聘教师工作平台查询面试时间及地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4.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分为讲课和答辩(共计15分钟,其中讲课10分钟,答辩5分钟),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岗位加试专业技能,加试专业技能时间为10分钟。讲课范围和加试专业技能要求以招聘教师工作平台公布为准,讲课内容由考生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按照所报岗位进行班级模拟授课。答辩由面试考官按照规定内容以提问方式对报考者进行相关测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时,如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如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招聘人数,则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同一岗位并在一个面试组面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等于面试现场成绩;报考同一岗位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除加权系数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外,其余计算过程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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