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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03名(其中博士毕业生80名,硕士毕业生23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洛阳师范学院是一所省属普通高等师范本科院校,占地2850亩,建筑面积近71万㎡。学校现有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信息技术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商学院、学前教育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国土与旅游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电子商务学院、食品与药品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等23个学院,3个公共教研部,63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等10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教职工145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30000余人,各类成人教育学生4000余人。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组织、人事、教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组织、人事、教务、纪检和办学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洛阳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及2014、2015、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洛阳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和洛阳师范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lynu.cn/),发布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22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23,进入“洛阳师范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硕士研究生岗位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2日,博士研究生岗位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2月31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在参加笔试前,须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及资格核查,届时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6年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重要提示:上述材料审验原件,留复印件。若现场不能提供原件,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人:杨德新,籍景淑,联系电话:0379—68618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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