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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10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下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 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各类别笔试的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二)2015年下半年起,按教育部统一安排,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纳入全国统考,笔试和面试中新增《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 学)、《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3门科目。新增科目及其它科目的《考试大纲》可通过全国中小 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相关栏目下载。

(三)全国统一考试日期11月1日,各类别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如下:

类别  时间 11月1日(星期日)
上   午
9:00--11:00
下   午
13:00--15:00
下   午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二、报考条件

(一)社会考生报名应满足的条件

1、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南省。

2、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 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 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报名应满足的条件

河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此类考生报名参加笔试的类别应与本人毕业时取得的学历层次类别相适应,即满足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

(三)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仍执行直接认定的相关政策,跨学科认定应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安排与步骤

(一)现场报名。9月13日至17日(上午8:00- 12:00 ,下午14:30- 17:30),社会考生到户籍或工作所在地省辖市招办(考区)设立的现场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各直管县的笔试报名等工作由其原属各省辖市招办统一负责管 理),本科高校大三及以上在校生只能在校内的现场报名点报名,高等专科学校在校三年级学生到学校所在地省辖市招办设立的现场报名点报名(河南考区设置及现 场报名点见附件一,附件一中未公布的高校现场报名点设立情况将另行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 www.heao.gov.cn 上公布)。现场报名流程:

1、材料审核

(1)社会考生笔试报名需递交的材料

①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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